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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樊如彬

    我因2001年2月7日到天安门正法,公安非法把我抓到公安局关了三天后又转回原籍关了40天才放我回家,回到派出所就叫我在写好的悔过书上盖手印,我没盖。回家后,政府和派出所三天二头到我家里来逼我盖手印,我都没盖;后来政公办的副主任与我丈夫说先交5000元的车费,伙食费,后再交1万元的罚金。4月2日那天他们又来找我,拿一张白纸上面写着“停止炼功”,由于自己对金钱的执著心太重,怕罚钱,丈夫又逼我,我就盖了手印,我真是后悔莫及,又不知道怎么办。现在我要严正声明,盖手印是我不情愿的,是被邪恶逼迫的,我要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,我要坚决跟着师父走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的进程,把邪魔除尽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5/185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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