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学琴、姜淑先
曾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,烧书、写“五书”,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4/1130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