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莲
被邪恶迫害,两次被非法抓捕后都在拘留证上签字、按了手印。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当时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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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