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树清
在看守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及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书面材料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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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6/113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