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贤
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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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8/113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