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兰英
强迫下别人代写的“四书”和对大法不敬之词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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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9/113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