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宝君、刘永珍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0/29/1134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