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海
我妻子释放时,我没有把握好,配合了邪恶交了钱。现在我特此严正声明,这一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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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