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洪茹
在邪恶的逼迫下,违心在“悔过书”上签的字“不炼法轮功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