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丽娜
在这场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以及别人替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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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