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爱珍、张明兰
在邪恶迫害下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救度世人,走好师父给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