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华
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以及所写的“揭批书”等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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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