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莲
在邪恶迫害下,违心所说的“不炼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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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