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淑玉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违心替妹妹代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