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芳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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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/113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