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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安明玉

    片警及公安人员多次到我家骚扰我女儿,并要求我女儿代我写“不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。在邪恶的威胁诱惑下,我女儿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签了字。我在此声明:女儿代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彻底否定邪恶强加给我的一切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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