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霞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大法,抓紧时间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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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