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凤林
我于1996年底修炼大法。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被强迫写了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书。我声明: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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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