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大水
原来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从新走大法修炼之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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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