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秀
以前在邪恶逼迫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并在以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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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