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政
我以前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论、行为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/113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