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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美娟 我是九六年喜得大法的。迫害后在教养院里,由于情等执著心的干扰,没有在法上认识,做了不该做的事,给法带来了损失,给同修带来了伤害,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静心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(学好法、讲真象、发正念)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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