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惠明 邪党在99年对大法迫害初期强迫党员不许炼法轮功,我写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。邪党在“保先”教育中要求一定要参加,我也说了、写了党文化的东西。在邪党控制下被迫所说、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