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凤兰、苟光碧、李三春
由于邪党的迫害,所有违心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/1136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