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印芬
2005年,在压力面前说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,我现在宣布说过的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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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/1136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