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玉珍
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在我曾被迫写过“悔过书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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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/1136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