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佑玉
我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3/1136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