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伟 我于95年左右得法轮大法,心里一直觉得大法好。邪党迫害大法后,我邪悟了。2000年,我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劫持、拘留、抄家、罚款。在派出所和看守所的笔录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在洗脑班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取保候审期间,610办公室和单位又找过我和家人几次,在审讯笔录签了字,按了手印,写过“保证书”,说了“不炼功、不去北京、不发传单”的话,还出卖了一位同修。此后四年中,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。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学习了师父的新经文猛然惊醒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我写过的“三书”、在公安局、派出所的笔录等材料上签过的名字、按的手印、说过的“不炼功、不去北京、不发传单”,以及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家人所做出的违背大法、不敬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正念正行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