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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洪凤 我在劳教所时走了弯路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还答应了村干部“不集体学法和不在本村讲真象”。当人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时,我说“不是”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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