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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见文

    我于2005年8月3日被国安大队因修炼法轮大法而非法传唤。它们从我的办公室搜出大法书和一些资料。第2天,我违心的抄写了家人为我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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