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培新
单位和公安科多次逼我写“保证”,我坚决不写,被它们非法抓到洗脑班進行迫害。我在它们逼迫下写了“三书”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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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