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培莲
2000年7月我被邪恶非法拘留,在释放时我应邪恶要求在“保证书”上写了“不再外出”。
现严正声明: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