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布英
99年7.20以后,自己和家人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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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