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凤云
2001年5月,被非法抓進看守所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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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