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芹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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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4/1137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