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从兰
本人过去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不敢走出去讲真象。厂里办洗脑班,我被迫签了不该签的书面文字。走了弯路,说了不该说的话,对不起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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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