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尤平
我于一九九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抓入监牢,违心的签了字。在邪恶的逼迫下,骂大法,骂老师,做了伤天害理的事。对不起老师。严正声明:我从前所做的有损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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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