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廷华
2005年6月1日,邪恶来我家抄家,抢去了大法书籍。我因学法不深,有怕的执著心,配合了邪恶签字。现特此严正声明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要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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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