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正强
我于2001年2月被邪恶非法逮捕入狱时,曾写过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对此,本人严正声明,此“保证”作废。从新坚修大法不动摇。做好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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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