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丽华、曹运华
我到北京证实大法时,被邪恶劫持,在遣返处与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、不传功”等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清醒的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