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明英
自99年7.20以来,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、所写的(包括家人所说、所做的)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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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