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公佩云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以法为师,加倍弥补给大法和同修的损失,正念正行,坚定的走好师尊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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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