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玉梅、雷学俭、雷学俭
我们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书面材料及他人代签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