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兰英、丁俊荣
自己对法理不清晰,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