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启友
从2005年5月28日起在监狱里所做的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