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爱丽
在99年7月给单位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今后要重新走入大法中来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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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