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志芹
在高压迫害的情况下,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精進实修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