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士江
本人于2002.12.3日在公安局所写所说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,从新回到大法中做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