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亚君、李宝玲、王淑英
在压力下自己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修大法,加快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