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家红
本人在99年迫于共产恶党的压力,曾声明“不修大法了”,现在清醒后,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决心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5/113812.html